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应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扬办〔2019〕4号)精神,县委决定撤销中共宝应县物价局党组、中共宝应县服务业发展局党组、中共宝应县粮食局委员会,相关职务自然免除。
王明祥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免去刘春贵同志中共宝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2019年2月20日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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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应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扬办〔2019〕4号)精神,县委决定撤销中共宝应县物价局党组、中共宝应县服务业发展局党组、中共宝应县粮食局委员会,相关职务自然免除。
王明祥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免去刘春贵同志中共宝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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