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应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扬办〔2019〕4号)精神,县委决定不再保留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职务自然免除。
许凌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
高春红、杨广新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钱文峰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政法委员会政治处主任,免去其宝应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2019年2月20日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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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应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扬办〔2019〕4号)精神,县委决定不再保留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职务自然免除。
许凌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
高春红、杨广新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钱文峰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政法委员会政治处主任,免去其宝应县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宝应县委员会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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