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不断变化,我县城乡大都实施了道路封闭式管理,对鲜活农产品和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的运输,以及城乡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了守住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线,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市县防控“新冠肺炎”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依据宝控办﹝2020﹞48号《关于明确申领防疫、生产、生活物资车辆通行证相关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迅速研究出台政策,向全县各镇(区)农服中心下发《关于办理农产品和农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知》宝农办发﹝2020﹞17号文件,明确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人牵头,负责对经由以镇区各条线为单位,备案汇总上报的农业农头企业、农业园区基地、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畜禽(水产)养殖企业、屠宰场、农资经营企业等生产主体的自备车辆信息,严格审核把关,至2月18日全县近180份“扬州市防疫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全部核发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