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社局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抓实劳动争议调处,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
5月24日,县仲裁院受理一起因生育保险待遇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人蒋某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生育的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等待遇,共计一万余元,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多次协商无果,故申请劳动仲裁。接到仲裁申请后,仲裁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并向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讲解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分析案件调解与裁决的利弊。本着“以调为主、调处结合、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工作理念,在6月2日庭审开始前,劳动仲裁工作人员继续着力于双方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被申请人同意支付申请人应得的各项生育保险待遇,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得到了快速的解决。
今年来,为方便群众办事,解决群众难题,县人社局始终将调解工作作为县仲裁院的首要任务,推动贯穿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坚持“一案五调”,突出案前调解、注重庭前调解、开展庭中调解、强化裁前调解、做好案后调解,以最小的成本、最高的效率,柔性化解劳动争议,减少群众的维权诉累,维护我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5月24日,县仲裁院受理一起因生育保险待遇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人蒋某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生育的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等待遇,共计一万余元,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多次协商无果,故申请劳动仲裁。接到仲裁申请后,仲裁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并向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讲解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分析案件调解与裁决的利弊。本着“以调为主、调处结合、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工作理念,在6月2日庭审开始前,劳动仲裁工作人员继续着力于双方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被申请人同意支付申请人应得的各项生育保险待遇,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得到了快速的解决。
今年来,为方便群众办事,解决群众难题,县人社局始终将调解工作作为县仲裁院的首要任务,推动贯穿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坚持“一案五调”,突出案前调解、注重庭前调解、开展庭中调解、强化裁前调解、做好案后调解,以最小的成本、最高的效率,柔性化解劳动争议,减少群众的维权诉累,维护我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