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决定:
于祝君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安宜镇委员会书记、中共宝应湖旅游度假区(有机农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共宝应县生态新城工作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宝应县夏集镇委员会书记职务;
陆宝华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夏集镇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宝应县西安丰镇委员会书记职务;
邹恺同志任中共宝应县西安丰镇委员会书记;
蒯义邦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宝应县委研究室主任;
高春红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
杨启波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许凌同志任中共宝应县民政局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宝应县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职务;
吴爱平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农业农村局委员会书记;
徐迎春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卫健委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宝应县农业农村局委员会书记职务;
强建华同志任中共宝应县人民医院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宝应县卫健委委员会书记职务;
蒋振宇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中共宝应县委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张元和同志任宝应县纪检监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潘浩同志任宝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田瑞祥同志任中共宝应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
免去蔡汉民同志中共宝应县安宜镇委员会书记、中共宝应湖旅游度假区(有机农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共宝应县生态新城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朱庆瑶同志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宝应县委研究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斌同志中共宝应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共宝应县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徐文同志中共宝应县民政局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范方红同志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宝应县委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