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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我县出台“人才新政20条”
发布日期: 2022/4/24 9:22:37

 

一、人才引进扶持政策

1.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计划

顶尖人才(团队):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给予最高1000万元重点资助

创业领军人才:30-150万元资助

创新领军人才:20-75万元资助

创新创业团队:最高500万元资助

 

2.青年人才储备计划

综合补贴: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来宝企业工作,5年内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综合补贴;

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经统一选聘来宝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综合补贴。

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来宝企业工作,在宝首次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分别发放40万元、30万元、20万元购房券。

租房补贴:来宝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提供公寓租赁服务,给予租金补贴。

 

3.“凤还巢计划

专项补贴:在扬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市外高校宝应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来宝企业工作,3年内给予每月500元专项补贴。

探亲补贴:来宝企业工作的非宝应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3年内每年可享受2000元探亲交通补贴。

面试补贴:对大学生应邀来宝参加招聘会等人才交流活动,或在我县赴外引才活动上达成就业意向后来宝面试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面试补贴。

交流机制:鼓励县外机关事业人员回宝工作,符合条件的直接调入同类性质单位工作。

 

4.社会事业人才引进

教育人才:

购房补贴:到公办学校工作的省特级教师或同等层次人才,发放40万元购房券;到公办高中工作的全日制硕士,发放5万元购房券。

绩效奖励:到公办学校工作的国家级教学名师、省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最高4万元,省特级教师最高3万元,省教学名师、市特级教师、市特级班主任最高1.6万元,市学科带头人最高3000元绩效奖励。

服务期奖励:省特级教师每年发放2万元奖金,存入专有账户,退休时一次性领取。

卫生人才:

综合补贴:全职到县公立医院工作的全日制医学博士(主任医师)、硕士(副主任医师),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2000元综合补贴;全职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日制医学类本科毕业生,3年内给予每月1000元综合补贴。

购房补贴:到公立医院工作的全日制医学博士(主任医师)、硕士(副主任医师),分别发放40万元、10万元购房券;到镇卫生院工作的全日制医学本科毕业生,发放3万元购房券。

专项津贴:在管理期内的省、市基层卫生骨干人才,每年给予1万元工作津贴。

服务期奖励:省市拔尖卫生人才,每年发放2万元奖金,存入专有账户,退休时一次性领取。

 

二、 本土人才培养政策

名师育才工程。管理期内的县级名师工作室”“专家工作室,给予每年4万元工作经费.

开展科研项目或课题攻关的,给予最高5万元项目资助.

培养期内的名师工程培养对象,给予每年2000元补助,期满考核优秀的,给予1万元奖励。

技能人才倍增工程。支持县职教集团为企业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按照双方合作经费的50%给予企业最高10万元补助。

对县职教集团应届毕业生留宝企业工作的,5年内给予高职毕业生每月800元、中专毕业生每月500元专项补贴。

行业人才提升工程。新入选的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

新入选的省“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分别给予5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

新获评的省、市企业首席技师、省、市技术能手,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3000元、1000元奖励。

新取得的正高级(特级技师)、副高级(高级技师)、技师,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

乡村人才开发工程。推进乡土人才一镇一品工程,对部门、镇(区)组织开展的本土人才相关活动,给予最高10万元经费补贴。

对新获批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省、市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建设经费。

新建的三带人才示范点、产业人才馆,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0万元补贴。

鼓励乡土人才创领办现代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

新生代企业家培养工程。新入选省、市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的,给予1万元、2000元奖励。

对参加县统一组织的专题培训、高级研修、学习考察、代际交流、导师帮带、挂职锻炼等给予相应补贴。

开展人才集聚示范企业创新创业杰出人才评选,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三、创新创业扶持政策

高层次人才项目落户,优先列入我县各类产业项目和科技、人才计划支持。获得国家、省市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给予1:1配套支持。

创办企业处于孵化阶段的,前3年给予最高2000平方米场地免租或减租优惠。对人才创业企业,前3年累计入库税收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人才和研发经费。

推进宝地英才贷,给予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最高300万元信用贷款,按一年期LPR利率给予部分贴息。设立人才创新创业贷款风险资金池,鼓励金融机构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多方位资金支持。

吸引毅达资本、天使投资等省市县风投创投机构和社会资本向种子期、初创期人才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建立以国有担保公司为主体,银行、政府风险三方共担机制。

 

四、配套资助奖励政策

鼓励企业自主引才育才。参加县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招才引智活动的,给予最高1万元交通、食宿补贴。

中小微企业新引进3名以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企业新引进年薪30万元以上的急需紧缺人才,按照人才个人所得税年度缴纳额给予最高2万元引才补贴。

加大企业博士后站点建设,每引进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分2年给予10万元人才补贴。

设立服务外包专项奖励。积极探索社会化引才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大力引荐重点人才,入选国家、省、市人才项目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建立国(境)外招才引智联络站、乡贤人才服务站、青年学子工作站,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工作经费,并根据引进人才的层次和数量给予对应奖励。

对与我县产业发展契合度较高的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研发机构等在我县举办相关人才活动的,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

 

五、人才服务保障政策

建立县人才分层分类体系,按人才能力、实绩和贡献等,按A-H八个层次对在宝人才进行分类认定,给予相应支持。

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宝应人才信息库管理,发放宝地英才卡,享受信用贷款、交通出行、子女就学、健康就医等方面服务。

定期组织人才党性教育、国情研修、健康休养等活动,加强对专家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

打造一站式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人才强企一卡通、人才服务一站办改革。

建立县委、县政府领导联系专家人才、在外乡贤机制,对取得较大贡献的杰出人才,提请授予宝地英才奖章和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