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县外机关事业性质人才调配回宝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2/7/21 19:27:32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县战略,落实县人才新政20,鼓励县外机关事业人才回宝工作,规范回宝工作调配流程,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进入机关(参公)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身份,且已办理登记备案;

5.进入事业单位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具有事业人员身份,签订聘用合同且在编在岗,教育、卫生系统人员还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其他拟调配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1)试用期未满的;(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所在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调出的;(6)原录用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调配政策的;(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8)其他不符合申请调配条件的。

二、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登录宝应党建网http://bydj.baoying.gov.cn/)下载并填写《县外机关事业性质人才调配回宝工作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3)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公务员登记表、事业人员公开招聘审批表等);(4)近三年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5)表彰奖励证明;(6)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加盖公章;(7)其他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zip格式),邮件命名为申请回宝+申请人姓名,发送至byxrcb@126.com

2.综合比选。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采取面谈方式,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调配人选。综合比选时间、形式另行通知。符合以下条件的优先调配:(1)夫妻一方在我县工作的;(2)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或全日制本科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3)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4)属于我县发展紧缺专业、学科的;(5)工作满三年,且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较多的;(6)其他特别优秀的。

3.地方审批。拟调配人选填写《商调表》(附件2),并由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盖章后,连同个人近1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一并提交。

4.考察政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拟调配人选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调阅复查,并按照规定对拟调配人选开展考察政审工作。

5.集体研究。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结合有关单位岗位需要及空编情况,综合个人意愿,每季度集中提出一次县外机关事业性质人才回宝工作调配建议,确定拟调配人选调入单位。

6.办理手续。根据集体研究结果,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办理调配手续,调回人员在宝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三、相关要求

1.调配过程中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有关程序或无法提供有关材料的,取消调配资格;

2.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调配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商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县外机关事业性质人才调配回宝工作申请表

2商调表 

3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