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制定和实施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证,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精神,以力度更大、温度更暖的措施提升党员教育管理质效。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素质直接关系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无论是“半条被子”的鱼水深情,还是“有盐同咸、无盐同淡”的同甘共苦……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百余年来,一代代共产党人以赤子之心守初心、以奋斗之志赴使命,才能“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只要每一个“细胞”年轻健康,党的“肌体”就会充满力量,党的领导就能坚如磐石,伟大事业必定蓬勃发展、不断前进。
“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必须严明纪律、严肃对待,更大力度确保措施落实精准、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要严把关口,守好党员发展生命线。抓实抓细党员日常管理,以支部为单位压实管理责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提高各领域党员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畅通出口打破党员“终身制”,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对丧失党员条件的及时组织处置,对道德败坏、蜕化变质的坚决清除出党,坚决维护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对于党员管理而言,处分与处置并非终极追求,根本目的在于引导每一位党员成长为符合时代要求的合格党员。抓党员管理不能怕麻烦、图省事,要采取更加精细化、个性化的措施。针对“大水漫灌”的传统教育方式,要善于创新方式、推陈出新,打造本地化、差异化的教育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多元化强化理论武装、政治历练,确保每名党员组织入党、思想入党。突出党员教育的学用结合、成果转化,将党员担当作为评价标准,鼓励党员深入基层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引导党员以实际行动承诺践诺、示范领航,引导党员“高标准”自我要求。对待党员既要严管,更要厚爱。严格落实党内激励关爱制度,结合精神激励、人文关怀、物质帮扶等举措,让党的温暖更加可感受可触摸,不断增强党员认同感归属感,实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双向奔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