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检察院选举成立机关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近日,宝应检察院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成立第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胡冬梅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党总支部副书记侯维白主持会议,全院在职党员及退休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党总支书记朱正平同志代表党总支部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宣读了宝应县委县级机关工委《关于同意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党总支升格为机关党委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批复》。与会党员审议通过了《选举办法》,表决通过了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以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机关党委委员7名,机关纪委委员3名。随后,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分别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侯维白当选为第一届机关党委书记,并代表机关党委班子作了发言,他表示将团结带领机关党委委员和全体党员,以更饱满热情和更务实作风,努力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的局面,为全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上新的台阶贡献党建力量。
征程无穷期,奋斗不止步。宝应县检察院机关党委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努力把党建势能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强劲动能,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