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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公推直选”发展对象新途径
发布日期: 2010/9/25

  

   

  今年上半年,作为全县“公推直选”发展对象试点的广洋湖镇,在县委组织部衷心指导下,圆满完成了全镇“公推直选”发展对象工作。整个“直选”过程在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下,规范、有序地进行,充分保证了“公推直选”发展对象的公开、公平、公正,既探索了扩大基层党内民主的新途径,又创新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特色样本。

  一、营造直选工作氛围。“公推直选”发展对象是党内民主的一项新内容,也是创新发展党员方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的一项新举措。该镇党委高度重视,从“导”字入手营造“公推直选”工作氛围。一是强化组织领导。5月初,镇党委专门成立领导小组,一手抓调查摸底,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一手抓方案制定,结合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确保组织周密,谋划细致。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采取会议、公开栏等有效形式开展宣传引导,既宣传“公推直选”发展对象的原则、目的、意义,又宣传“公推直选”发展对象的条件、程序和相关纪律,鼓励入党积极分子踊跃参与竞选;动员在外务工的党员及时返村参选,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营造了“公推直选”的舆论及和谐氛围。三是强化业务指导。“公推直选”发展对象尚属首次,怎么推,怎样选,需要有一套规范的程序和要求。为以点带面,全面推开,5月下旬,该镇党委选择党建工作基础较好的蒯家村党支部开展试点活动,组织全镇12个村(居)支部书记现场观摩,为全镇全面开展此项活动发挥了现场演练、示范指导、营造氛围的效应。

  二、规范公平竞选程序。规范程序、严格操作是确保“公推直选”发展对象圆满成功的保证。为此,该镇党委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准则》的有关规定,在“公推直选”中,注意坚持四个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坚持按党内制度办事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符合基本条件人员预选的原则。在具体操作步骤中,突出“公”字,抓好四个程序环节的落实。一是公告发布。由党支部发布公告,告知本年度所有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列为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有及“公推直选”会议时间、地点,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二是公开答辩。召开“公推直选”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参会党员必须超过党员总数的一半以上,参会群众代表要占一定的比例。在党支部书记分别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的基础上,由入党积极分子分别汇报对入党的认识过程及入党动机,并请培养联系人通报一年来培养联系情况。然后由党员、群众代表现场提问,入党积极分子分别进行答辩。根据各人答辩表现等情况由党员、群众进行现场票决,答辩对象获得参加票决总人数的1/2以上赞成票,即通过答辩并进入下道程序。三是公正票决。由参会党员推选监计票人员,通过“直选”办法,并对通过答辩对象进行无记名票决和现场唱票,同时当场当众公布票决结果和列入发展对象名单。四是公示结果。通过答辩的对象得票数达到参会党员的1/2以上,以得票多少确定本年度发展对象,在村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并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联系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同时,对未列本年度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加强跟踪教育培养。

  三、实现党员、群众意愿。通过“公推直选”发展对象,从源头上推进了党内基层民主,探索了公平竞争途径,提高了发展党员质量,实现了党员、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一是推进了党内基层民主。由于设计了入党积极分子公开答辩、党员和群众直接参与询问、公开票决等关键环节,把确定发展对象权交给党员和群众,激发了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维护了党员主体地位,不仅增强了党的群众基础,也增强了党内基层民主。二是探索了公开竞争途径。“公推直选”发展对象的过程坚持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搭建了同场竞技、好中选优的平台,通过公平竞争,使更多的优秀分子脱颖而出,进入党组织的视野。有效地解决了过去发展党员随意性较大的问题,提高了党员、群众的认可度和参与度,充分保证了发展党员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同时对未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也是一次触动,使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三是提高了发展党员质量。通过“公推直选”发展对象,较好地把好了发展党员的“入口关”,真正地把那些“思想进步、政治合格、作风优良、群众拥护、带头致富”的优秀分子吸收到了党内来,彻底改变了凭少数人主观意志发展的现象,从而提高了发展新党员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