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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迅速学习贯彻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发布日期: 2010/11/24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并公布施行。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后,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基层政权建设条线人员迅速进行了研读,并于11月1日召开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联络员、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学习,并提出学习贯彻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具体要求,以切实指导好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在局机关全体人员特别是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联络员进一步深入学习的同时,切实抓好镇(区)民政办工作人员和各村的学习,深刻理解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其具体规定和要求,为依法指导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奠定法律基础。

  二是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宝应日讯》、网络、村务公开栏等宣传媒体和阵地,广泛宣传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做到家喻户晓,推进基层依法开展村民自治,促进村民依法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

  三是依法指导。当前,正值做好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时期,必须以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准绳,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依法指导,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个程序、每个时间节点都符合法定要求,确保依法、规范、平稳完成全县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县民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