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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堡镇:关爱离任村干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发布日期: 2010/12/22

  

   

  针对当前农村热点难点离任村干部的保障问题,柳堡镇党委高度重视,本着“尊重历史、结合实际、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研究出台了一系列离任村干部的社会保障机制,切实维护了离任村干部的切身利益,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关爱。全镇不同时期的离任村干部思想稳定,积极支持镇村各项工作,有力推动全镇三个文明建设赶超发展,争先进位。其主要做法是:

  1.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于符合离任困难村干部任三大员正职满10年的同志,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按照县委组织部门核定的标准由财政拨款按时发放困难补助。同时各村居在集体收入中对曾担任支部书记的同志每年发放720元生活补助,其他正职同志每年发放600元生活补助。

  2.逐步提高退职金标准。三乡合一并镇后,我镇对镇离退职村干部出台了领取退职金的保障待遇。随着经济的发展,退职金标准显得较低,镇党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主动于2007年、2010年两次提高退职金标准,月平均人增资70元,让改革的成果惠及到离任退职干部,得到了大家的一致拥护。

  3.建立困难党员干部关爱基金。由于历史的原因,部分离任村干部退职时一次性结算,无法享受离任困难村干部补助和镇退职金待遇。我镇从实际出发,多方筹集资金于2006年建立了困难党员干部关爱基金,对生活确实困难的离任村干部,按照本人申请、支部核定、党委组织科审批等程序,从关爱基金中适当帮助解决。几年来先后解决342人次的困难补助,累计发放党员关爱基金11万多元。有效地稳定了离任村干部的不稳定情绪,使他们感受到了党组织的温暖。

  4.加强教育,正确引导。利用冬训、敬老日等活动,镇村适时召开老干部座谈会。通报镇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充分肯定离任老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的作用,积极动员他们发挥余热,为柳堡新一轮的赶超发展提供风正气顺人和的社会环境,从而形成强大合力推动柳堡三个文明建设争先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