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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打造“四型窗口”提升服务质量
发布日期: 2011/3/5

  为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公安局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打造“四型窗口”服务群众,全力提升群众对窗口服务的满意度。

  一是打造户籍管理“服务窗口”。推行限时办结制、弹性工作制和错时工作制,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采取上门服务、接送服务、预约服务等方式予以办证;对特困户、贫困农民工等群众酌情免收工本费;对在校学生,主动联系校方,利用周末时间为学生集中办证,全力打造为民服务的窗口形象。

  二是打造执法执勤“形象窗口”。规范接处警工作要求,要求执勤民警行为规范、用语文明、依法办事,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现象。认真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及时回访当事人,调查满意程度和需求,改进工作作风,积极赢得群众理解与支持,树立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三是打造矛盾纠纷“调解窗口”。针对辖区存在的各类问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摸底活动,准确把握矛盾纠纷动态和重点人员动向,超前预防、主动发现、积极调解,最大限度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是打造阳光警务“监督窗口”。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度,将办公流程、办理事项等上墙张贴,使办公程序公开化、透明化;实行着装挂牌上岗,向群众公布民警姓名、警号,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全面采用星级评警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提升窗口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