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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实现村综合服务中心“村村有”“村村优”
发布日期: 2011/4/15

   

  近年来,宝应县紧紧围绕“强基工程”目标,将村级阵地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五有”(有队伍、有阵地、有活动、有制度、有保障)规范化建设,不但实现村综合服务中心“村村有”,而且达到了“村村优”。

  一是县委重视、多部门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宝应县委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将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实事工程来抓,成立以县委组织部牵头,农工办、商贸、财政、建设、国土、民政、卫生、文体、农林等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建立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出台了《实施意见》,县委还与镇党委签订《责任状》,将村综合服务中心作为党建条线考核和组织工作百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分值,有效传递压力,形成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是广泛动员、多渠道筹集,解决资金难题。针对村级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的实际,宝应县委在向上争取、财政补助的同时,动员各级组织多头多路想办法,实现多渠道资金投入,所有村部的建设均未向老百姓筹措一分钱。该县主要通过“五个一点”的办法筹措建设资金:向上争取“一点”,向上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县镇财政补贴“一点”,累计投入资金1200万元;机关部门帮扶“一点”,结合“携手1+1,共建新农村”活动,组织县级机关部门、企业党组织与村党组织结对共建,资助建设资金560万元;社会募捐“一点”,请老党员、老村干出面,动员在外乡贤、能人、企业老板赞助,募集了资金1100万元;市场化运作“一点”,盘活现有资产,筹措1800万元。此外,县委组织部投入65万元,为56个经济薄弱村赠送培训桌椅1255套,每年还为95个经济薄弱村补助远程教育运营经费7万元,有效改善了党员群众学习条件。

  三是加强监管、规范化操作,打造阳光工程。该县明确由组织部牵头,对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进行全过程督办、监管,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该县严把五个关口,推动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一严把工程招标关。所有工程一律公开招标,50万元以上及以下的,分别由县招投标中心、各镇招标办主持运作。二严把资金使用关。设立资金专户,所有建设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由各镇财政所代管。资金拔付,根据工程进度,严格把关。三严把工程质量关。聘请老村干、老党员和村民代表担任义务监督员,有效杜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问题。四严把财产管理关。专门制定了《村综合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办法》,明晰产权,明确责任。五严把阵地使用关。针对过去村综合服务中心挂牌过多、过滥的状况,要求各镇统一扎口管理,统一制作、悬挂“××村综合服务中心”和村“两委”标牌,设国旗杆,悬挂国旗。并在有条件的服务中心设立警务室、党群议事室、党员调解工作室,强化社会管理服务功能,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干涉村综合服务中心的使用。(宝应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