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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结构活资源县公安局积极开展民警轮岗交流工作
发布日期: 2011/5/20

  为进一步盘活警力资源,挖掘内部潜能,激发队伍活力,建立健全民警轮岗交流工作长效机制, 5月上旬,县局党委打破思维禁锢,创新工作理念,组织开展了交巡警大队民警随机轮岗交流,交巡警大队5名副职,10名民警与业务大队、农村派出所15名民警进行了交流,调整了交巡警队伍的警力资源,激发了交巡警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提升了交通管理的运行质态。

  一、加强领导,保证轮岗交流工作顺利开展。交巡警大队现有民警128人,占全局总人数的19%,相对单一的工作职能和自成体系的机构格局,有效保证了交巡警队伍的稳定性,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队伍的活力,影响了公安队伍的健康发展。县局党委在审慎考虑,通盘筹划的基础上作出决策,组织开展交巡警大队民警轮岗交流,逐步推进民警全面轮岗交流工作。为确保轮岗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局从三个方面着手强化服务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党委对此次轮岗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左智慧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邓为民、分管副局长王泽洪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轮岗交流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政委、政治处主任夏成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纪检、政工、科技等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二是研定交流方案。年初,县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谋划民警轮岗交流工作,并在广泛调研,反复酝酿的基础上,确定了每年以20%的比例将交巡警大队民警分层次交流到其他单位,并详细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轮岗交流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范围条件、方法程序、为轮岗交流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三是广泛宣传发动。此次轮岗交流工作是县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又一次重要举措,涉及到民警的切身利益,在调查中,局党委发现有少数民警存在思想障碍,有的认为轮岗交流“伤筋动骨”,影响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甚至认为轮岗交流是“轮流坐桩”,有的民警认为轮岗交流牵扯事情方方面面,易得罪人等。为此,政委邓为民和相关局领导专门到交巡警大队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发动,各单位还通过学习方案、宣讲轮岗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个别谈话等方式,强化教育引导,统一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障碍。通过宣传发动,我局符合条件的192名民警均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到此次的轮岗交流工作中。

  二、精心策划,确保轮岗交流工作科学合理。为使轮岗交流工作做到科学合理,既能确保轮岗交流工作顺利进行,又能保证不降低交巡警队伍的战斗力,县局党委在年龄、条件以及程序上都进行了精心的安排部署。一是在轮岗交流的范围数量上突出稳定性。为了保证交通管理工作稳定性,县局党委决定,大队和中队正职不参与交流,并在精心测算的基础上,确定交巡警大队15个民警参加轮岗交流,其中1名大队副职交流到其他业务大队任副职;4名中队副职中2人交流到其他业务大队任职,2名交流到农村派出所任职;10名民警中5人交流到其他业务大队,5名民警交流到农村派出所工作,其他业务大队和农村派出所随时抽取等量等类别民警到交巡警大队工作,确保岗位交流工作有计划的稳步实施。二是在轮岗交流的条件设置上突出实际性。县局党委在轮岗交流的条件设置上提出了两个必须交流和四种不参加交流情形。即:交巡警大队和其它业务大队,男性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且工作满1年的必须交流;农村派出所民警在农村工作满3年以上,男性在50周岁以下,女性在45周岁以下的必须交流;对新组建交巡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去年以来通过竞争上岗人员、其他业务大队特殊职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本人或配偶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不参加岗位交流,确保轮岗交流工作合理合法。三是在轮岗交流的方法程序上突出随机性。此次参加岗位交流的人员较多,而且有的民警本人以及家庭存在着一定的困难,部分民警年龄在50岁或45岁临界点,通过研究确定谁参加岗位交流都有一定难度。为此,县局党委采用计算机随机抽取的形式确定人员名单,并对随机抽取出来的人员及时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确保轮岗交流工作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三、全程监督,确保轮岗交流工作的公平公正。此次轮岗交流方式采取的是随机抽取方式进行的,这种方式是县局干部人事管理的一次创新,也是解决干部队伍建设中难点问题的一种尝试,为确保此次轮岗交流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县局党委要求,此次轮岗交流工作必须全程公示,阳光操作。一是落实公示制度。在轮岗交流工作开展前,将所有轮岗交流的职位、人数、条件以及不参加交流人员的四种情形和交流的程序方法全部在网上公示,同时还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类别在网上公示,逐一核对出生年龄、农村派出所工作年限、参加工作时间等,在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入下一程序。二是实行现场操作。此次随机抽取采用的是专业软件,在随机抽取前,由工作人员现场安装软件程序并连接大屏幕,然后由工作人员对随机抽取系统进行说明和演示,并对参加不同类别轮岗交流人员名单现场输入计算机,在参加随机抽取现场人员全部知晓运行程序后,方能正式进行随机抽取确定岗位交流人员。三是严格监督纪律。此次民警抽取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在工作前,明确参加现场人员为:各业务大队、派出所行政、政工主要负责人、参加轮岗交流人员代表,纪检监察、督察部门全体人员以及分管局领导;工作中,由督察队长负责对每次输入计算机内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和现场监督,纪委副书记背对计算机屏幕和投影屏幕进行适时点击系统并锁定,并由专门人员负责登记。抽取工作结束后,对抽取轮岗交流的人员,局党委当天进行研究,局领导当天进行见面谈话,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并在第二天到新单位报到,两天后到新单位上班,确保轮岗交流工作的连续性和严肃性。由于轮岗交流准备工作充分,组织实施有力到位,目前,随机抽取的30名轮岗交流民警都能服从党委安排,没有一人有怨言,没有一人不到位,充分体现了轮岗交流民警识大体,顾大局,纪律严明,雷厉风行的良好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