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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镇“四项机制”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日期: 2011/7/22

    近年来,山阳镇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不断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约束监督四项机制,积极引导村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为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可靠保证。

  一是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引导村干部“想干事”。在抓好村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同时,逐步探索形成村干部在职激励、离任关怀的办法,不断完善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并根据镇级经济发展和年度考核,每年按一定幅度提高相应待遇,增强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是完善村干部教育培训机制,保证村干部“会干事”。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把村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镇党员干部教育轮训计划。精心设置课程,将党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新农村建设、创先争优等有关学习资料,及时向村干部发放,方便村干部自学。同时,主动邀请镇领导、县、市党校教授进行专题授课。并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和邀请先进人物前来指导“传经”,确保培训取得实效。鼓励村干部参加学历培训。目前,全镇共有16名村干部大专班在读。

  三是完善村干部结对帮扶机制,支持村干部“干成事”。根据当前农村工作的实际需要,积极探索对蹲村镇干部的捆绑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蹲村工作职责,切实发挥蹲村干部指导村级经济发展、解决矛盾等工作中的作用。同时,统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资源,选派农林畜牧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各村指导,开办讲座,现场演示,通过“结对式”授课的形式,提高指导效果,增强村干部的致富技能,鼓励村干部带头创业,增强他们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

  四是完善村干部约束监督机制,确保村干部“不出事”。规范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程序,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工作,深入推进工程项目实施招投标,凡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工程全部要招投标,涉及村集体经济和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规定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和群众的民主监督下,按照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的程序进行,结果要及时公开。坚持定项评议与定期评议相结合,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村干部履行岗位承诺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年终综合评定,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实现与村干部待遇落实、评先评优和任用挂钩,有效约束了村干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