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看清人、识准人,才能选好人、用对人。深入甄别、准确鉴定干部德才表现,是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的前提。干部提拔前,必须多方面了解、多渠道考察、多侧面审视,全面准确掌握干部情况。其中之一,就是要由职能部门对其进行“廉政体检”。
“廉政体检”为考察干部德才表现架起了“探测器”。通过各种渠道考察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是落实党的干部路线和选人用人标准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有接收群众举报反映和进行调查核实的渠道,有条件有能力对干部廉政情况“把脉问诊”、作出权威鉴定。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提拔任用的意见,能够更加全面地识别干部、更加准确地评价干部,既不冤枉一个好干部,也不错用一个有问题的干部,防止干部“带病上岗”。
“廉政体检”为促进干部健康成长设置了“保护器”。小病不医,终酿大患。对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如能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可以防止干部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如果查处不力、用人失察,使一些有问题的干部不仅没有受到及时的警示处理,反而“节节高升”,就会使贪腐者的侥幸心理不断膨胀,在更高的职位、更大舞台上无所顾忌、变本加厉。而对贪腐者的放任,必将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激励”,给整个干部队伍的价值取向与行为导向带来负面效应。
“廉政体检”为提升选人用人满意度安装了“助推器”。选人用人从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随着干部群众民主意识、民主诉求的不断增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民主公开、程序正义、细节完美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错用一个不清廉的干部,就会产生不容小视的杀伤力,使选人用人满意度这个“易碎品”受到损坏。干部提拔先过“廉政体检”关,保证选出来的干部“过得硬”、“立得住”,有利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使干部选拔任用更好地做到让全党满意、让人民满意。
对干部进行“廉政体检”,组织部门要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沟通,共同筑牢“防火墙”、织好“过滤网”,让干部工作出公信力、出生产力、出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