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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七一”讲话学习体会
发布日期: 2011/10/13

                                                                    坚持群众路线   做好农村工作

                                                                                 泾河  陈超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之际,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庆祝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胡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思想深邃、立意深远,读后令人感触良多,受益匪浅。尤其是胡总书记关于群众路线的思想语重心长,作为基层干部,直接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更应加深对群众路线思想的认识,在工作中坚持以民为本,努力做到以下五点:

    一是坚持民本,脑中时常想着群众。坚持执政为民,关键在于能否坚持以民为本,做到心为民想、利为民谋、身为民行,把具有深厚的爱民之情、扎实的为民之举、科学的富民之策、有效的安民之道作为基层干部的基本要求。实践为民谋利,首先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凡事想着群众,把关心群众的根本利益同具体利益结合起来,把为人民谋利益同保护人民利益统一起来,切实把执政为民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的服务意识,就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团结和依靠人民,不断更新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才能适应人民要求,符合人民愿望,才能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坚如磐石。

    二是珍惜民力,手里时常帮着群众。民心所向关系事业成败,凝聚民心既需要有的放矢的思想政治工作,更需要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党的利益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一致的,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是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只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经济实力,才能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分清轻重缓急,做到量力而行,不扰民、不逼民,不搞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不搞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不搞劳民伤财的“民心工程”,不能“好心办坏事”,要实说实干,干一件成一件,切实把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坚持执政为民,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把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只要是有利于人民群众的事,就要千方百计、积极主动、真心实意、全力以赴地去做。

    三是尊重民权,脚步时常跟着群众。在《讲话》中,胡总书记指出我们完成和推进的三件大事都是紧紧依靠人民所完成的。宪法也规定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就必须要尊重民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群众的正当诉求就是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尊重民权,顺应民意,脚步常跟着群众,就要求我们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克服胡总书记所说的“能力不足的危险”,密切联系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实践中就要做到主动以“满意不满意评选”、“政务公开”、“决策公示”、“监督热线”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倾听意见。要全面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依靠群众自身的力量做好群众工作,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扩大群众对政务、财务和其他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是倾听民声,眼睛时常看着群众。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改革开放的积极拥护者和支持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力军。我们党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与人民群众的支持分不开。执政为民,关键是要相信群众,尊重群众,团结群众,让群众真正地、充分地行使主人的权利与义务;党员干部真正做好“仆人”,履行好“公仆”的权利与义务,惟有如此,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蕴藏在群众中的巨大的推动社会发展的能量才会被有效地激活,构建和谐社会就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能量源泉。只要我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都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切实把关心群众的工作做好、做细、做实,我们就能集聚起强大的力量,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不断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

    五是顺应民意,思想时常贴着群众。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谁不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人民群众的心中就不会有他的位置;谁不顺应人民群众的意愿,终究会被人民群众所抛弃。人民群众最深恶痛绝的是什么?是腐败现象。最反感的是什么?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领导干部为人从政的一种境界、一种品格,也是人民群众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经常反省自己的群众观点,牢固树立起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甘于牺牲奉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时刻牢记手中权力是人民给的,把权用在为人民办实事、谋实惠上,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有违职责的权力不用,有违法纪的事情不办,不脱离群众,不贪图安逸,不以权谋私,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小节而不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时时处处端正对群众的态度,摆正自己同人民的位置,把自己看成是群众的普通一员,始终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忠诚做到上不愧党,下不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