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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组织人事报特约评论员:不能唯票取人
发布日期: 2013/8/19

  中国组织人事报特约评论员:不能唯票取人 

   

   

  2013-08-09 19:57:34     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3-08-09 06版:理论评论 版)     作者:中国组织人事报特约评论员          

  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必须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不能唯票取人。

   

  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是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的制度安排,其初衷和本意,是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防止少数人说了算。但在具体操作中,一些地方和单位过度依赖票数,一切凭票“说话”,谁得票高就用谁,一些因拉票或当老好人而得票高的人得到提拔重用;一些干部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而是热衷于拉关系、结人脉,采取各种手段明里暗里进行“感情投资”;一些干部因为怕丢票,不敢坚持原则、不敢担当,宁可少干事、也不得罪人。唯票取人,不符合发扬民主的本意,影响了党管干部原则的落实,必须切实纠正。

   

  对票数要正确分析和对待。推荐票只能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而不能作为唯一依据。干部工作中发扬民主,也不只是投票推荐一种方式,还有个别谈话、实地调查、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多种形式,还体现在酝酿动议、考察预告、沟通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对“票”必须作具体分析,将干部得票情况与组织平常掌握的情况相比较、相印证。得不到大多数人拥护的人,不能用;得票很多,但有拉票行为或是老好人的,也不能用;得票相当时,不能简单以几票之差论取舍,重要的是看干部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

   防止唯票取人,关键是要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唯票取人现象为什么会出现?其中一个原因是,按得票多少取人,方方面面好解释、好交代。看似“省事省心”,实则放弃了选人用人的把关责任。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要处理好尊重民意与正确集中的关系,把干部推荐得票情况,与领导班子、分管领导、组织部门平时了解的情况,与干部一贯表现,与班子结构、工作需要结合起来,综合考虑确定人选。对德才素质不佳、日常表现一般、工作业绩平平、口碑不好的干部,得票再高也不能用;对敢抓敢管、真正干事、得票可能不高的干部,要全面分析,主持公道。在竞争性选拔中,要科学设置资格条件和考试方法,加强德和绩的考察,考出干部的真水平、真本事,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