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下午,县人社局第三党支部(社保处支部)根据扬州市委《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实行“统一活动日”制度的意见》要求,在今年第一个“统一活动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召开了由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参加的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共有四项议程,首先是由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通报第三党支部支部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其次是党员对支部及一班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员相互之间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第三是每位党员对支部工作和其他党员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整改和努力的建议。第四是对支部工作和支部一班人进行民主评议。
本次支部大会达到了通报情况、听取意见、相互帮助、措施到位、明确方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