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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马上就办”成为新习惯
发布日期: 2015/4/14 8:44:28

  “马上就办”,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的一贯主张和工作作风。短短四个字,反映了一种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狠抓落实的责任感、勤政为民的使命感。它是群众观的通俗表达、群众路线的经典表述,更是群众听得懂也爱听的大白话。

  当前,“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已经宏伟开篇,“马上就办”的价值意义愈加凸显。为事业尽责,对人民负责,我们必须让“马上就办”成为新习惯,以“马上就办”之风,高扬“四个全面”之帆。

  让“马上就办”成为新习惯,就要养成一事当前先想一想人民的习惯。“马上就办”,本就是对人民的一句沉甸甸承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如此快速响应的前提,是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民办事,想人民之所想,才能急人民之所急。事实上,无论是“该办不办”,还是“该办慢办”,这些不良作风背后都是一个“私”字——因私弃民、以己废公。践行“马上就办”,则要求我们,一事当前,都要听一听人民的心声诉求、算一算群众的利益得失、问一问百姓的意见建议。对江苏而言,贯彻落实“四个全面”,建设“强富美高”的新江苏,必须先回答好“人民赞成不赞成、群众满意不满意”这道“必答题”。无论大事小事,“心中有民”才有“办”的源动力,才有“办好”的坚实基础。

  让“马上就办”成为新习惯,就要养成一事当前先想一想责任的习惯。“马上就办”强调的是雷厉风行,提高效率。面对群众要办的事,唯有“心中有责”才能自我加压、主动提速。客观上,领导干部乃至窗口办事员,手里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在一些部门、一些人那里,这“权”变得任性傲慢,成为群众办事的障碍。必须看到,任何人手中的权,都是为人民办事的权,都是权责对等的权。官员、公务员,皆应是办事员、服务员。如果只看到手中的权,看不到肩上的责,就不可能发自内心地认同“群众利益无小事”,就不可能真正做到“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更不可能有“马上就办”的自觉。现实中,责任有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之分,有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之别。但不管何种责任,都需要主动担当、全力履行。唯有每个环节、每个岗位都做到了尽职尽责,“马上就办”才能真正落地。

  让“马上就办”成为新习惯,就要养成一事当前先想一想办法的习惯。当前,群众办事碰到的难题,除了“门难进、脸难看”,还有一种无形的障碍——一事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往往强调各种现实困难、搬出各种客观理由,最终双手一摊摆出一副“爱莫能助”的神情。应当承认,群众的一些事,不是一下子就能解决的,办好确实也是有难度的。问题在于,面对困难是绕道走,还是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奋力攻坚克难。群众的事,再难也要想办法办。在福州工作时,习近平就要求干部,“要少一分‘等、靠、要’思想,多一分‘闯、冒、试’劲头”。今天,落实“马上就办”,需要迎难而上的勇气,呼唤一股“闯”劲、“钻”劲、“拼”劲。唯“闯”才有新路,唯“钻”才有新招,唯“拼”才有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