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规范健全我局的后备人才库,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公安局党委决定4月份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股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该局党委针对公安队伍状况设定了选拔的范围名额、选拔的条件,明确了30人(含)以上的机关部门、大队推荐3名正股职、3名副股职干部候选人;30人(含)以下的机关部门、大队推荐2名正股职、2名副股职干部候选人;15人(含)以上的派出所推荐1名副所长候选人,2名副股职候选人;15人以下的派出所推荐1名副所长候选人,1名副股职候选人。作为执行机关,并且把是否通过执法资格初级、中级考试作为副股职、正股职后备干部的必须条件。经过民主推荐、综合评价、集体研究、公示入库等四个环节,共选拔出股级干部83名。此次选拔县局党委把推荐权利交给各个党支部,由支部推荐给局党委进行研究决定,整个过程全部由支部为主体进行操作,局纪委、监察、督察、法制以及政治等部门进行督察和指导,既提高针对性了,又提高了实效性,通过选拔在广大基层干部民警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力的推动了干部队伍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