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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发布日期: 2015/8/27 17:40:56

只有实施更加积极更加灵活的人才政策,打破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枷锁”,给人才“松绑”,创新驱动才会冲劲十足、后劲无穷

党的十八以来,各地加快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一股改革的浪潮正在兴起:北京出台“京校十条”,使高校教师兼职名正言顺;上海完善吸引海外人才、国内人才政策,创新更具竞争力的人才聚集制度;浙江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把职称评审权下放高校;重庆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实行科研人员股权激励“两个上不封顶”……这些改革举措,直指阻碍人才发展的体制弊端,打通束缚创新的制度“梗阻”,不断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择天下英才而用之,关键靠体制机制。体制机制的活力来自改革创新。创新驱动发展,最根本的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最紧迫的是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如果把创新比作转型发展的新引擎,那么改革就是点燃这个新引擎的点火器。只有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实施更加积极更加灵活的人才政策,打破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枷锁”,给人才“松绑”,创新驱动才会冲劲十足、后劲无穷。

当前,人才创新仍面临不少制度羁绊,存在“管得太多”、“管得过死”等问题。比如,职称评审权力过于集中、评价方式一刀切,简单化地凭论文、看课题、比论著;科研评估和检查项目繁多、内容繁杂,浪费了过多时间和精力;科研经费使用“重物轻人”,科研人员人力资本得不到有效补偿;以一些不适当的标准要求约束科研人员,妨碍正常的科研工作。凡此种种,一定程度上捆住了人才手脚,影响了创新活力。

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动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人才创新的前提条件。人才管理要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行政管理职能要向创造宽松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转变,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转变。要放权放活,化繁为简,尊重市场主体地位,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不合理干预,消除“有形之手”在人才配置、科技创新中大包大揽的做法,对市场力量保持敬畏之心,对创新资源配置保持审慎克制,对创新试错活动保持包容与耐心,管好该管的事,放出该放的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让创新之花在市场结果。

“顺木之天,以致其性。”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管理体制,要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创新规律。要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精细化的人才评价机制,以品质、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突出专业化特点,让人才心无旁骛潜心研究。要逐步拆除户籍、社保、身份等无形门槛,解开劳动关系、人事档案、福利待遇的过度“捆绑”,打通人才在体制内外的流转通道,促进人才资源优化配置。要建立科研人才双向流动机制,让更多创新成果从实验室流向市场、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探索知识、技术、管理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鼓励企业推行股权、期权激励,让人才在创新和成果运用中有付出、有回报、有份额、有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