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搞好一年一度的党员干部冬训工作,本月11日,曹甸镇纪委专门发出通知,明确“八个不准”,严明冬训纪律,确保冬训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通知强调,今年冬训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重大决策的重要时期,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建责任制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要求,增强党性观念、纪律意识,把“三严三实”、新《准则》、《条例》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在冬训中,要按照镇党委统一部署和规定动作,不准缩水打折扣;不准无故缺席,保证参训率;不准妄议与冬训无关的话题;不准向企业拉赞助费用;不准饮酒,严禁大吃大喝;不准用集体资金负担香烟等费用;不准用公款发入奖金、实物;不准赌博。
通知还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担当“第一责任人”,联系村镇干部为监督责任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严肃追究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