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我县召开“第一书记”工作座谈会,听取市派、县派“第一书记”工作情况汇报,并对第三批机关干部下派工作进行部署。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吉琳出席座谈。
自2014年下半年到村挂职、任职以来,市派、县派“第一书记”牢记职责使命、坚持真抓实干,在较短的时间为所在村带来了可喜变化。据统计,“第一书记”挂职、任职的村2015年集体经营性收入比2014年增加近200万元,村集体负债减少300多万元。同时,多方筹措资金2000多万元,兴办各类民生实事100多件。
吉部长指出,选派年轻机关干部到村任职,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迫切需要,是锻炼干部队伍的有效平台,是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途径,要充分认识选派“第一书记”到村任职的意义。她希望,新选派的年轻机关干部准确把握“第一书记”的职责任务,加强实地调研,摸准村情实际,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要着重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争取外部帮扶资源,积极化解村级债务;扎实做好党的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等三方面发力,加快任职村转化提升。她要求,县委组织部建立学习交流机制,派出单位建立联系帮办制度,接收镇党委建立指导服务制度,形成支持“第一书记”开展工作的合力。
会上,市派“第一书记”和第二批到村任职“第一书记”作交流发言;第三批到村任职“第一书记”的派出部门、接收乡镇以及“第一书记”代表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