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县委《关于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宝应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宣读了《关于同意宝应县人社局党委报来的出席中国共产党宝应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通过了《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并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确定了刘忠民、史晓媛2名同志为出席宝应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圆满完成了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工作。
此次党员大会,县人社局党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使得每位党员都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新当选的党代表也表示将会切实履行好代表的职责,完成自己所肩负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