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应县党内关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党员申报,基层推荐,组织把关,确定刘延发等100名党员(见附件)作为此次“七一”期间关爱对象,每人发放慰问金1000元,现进行公示。
如对以上关爱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7月4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8日—7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跃鑫(88282558)
附:党内关爱对象公示名册
中共宝应县委组织部
2019年6月28日